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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强盲人保健按摩行业示范店 扶持床具管理的通知
2008年07月28日 来源:
我市百家盲人保健按摩行业示范店建设工作已经圆满完成,扶持按摩床具已经全部发放到位,为了进一步加强扶持物品管理,保证扶持物品发放工作的准确性和严肃性,现就扶持物品管理工作提出如下要求:
一、做好现场核实登记工作。各区县残联根据扶持床具供应货提供的发放数量表(附后),逐一对辖区内的盲人保健按摩示范店(以下简称“示范店”)进行发放床具数量核实,并按要求填报《北京市盲人保健按摩机构扶持物品审批表》(附后),于7月16日前上报市盲人按摩指导中心(可以特快专递的形式上报)。因区县残联工作人员未到现场进行数据核实,造成数据差误,年底将在工作评比中扣分。
请将上次上报的《北京市盲人保健按摩行业示范店床具更换统计表》加盖公章一并上报。
二、做好扶持物品使用宣传工作。在核实、登记过程中要向企业经营者明确,示范店扶持床具只能用于示范店的经营(每张床具都进行了编号,以便检查),不能挪作他用,更不能转让和便卖。我中心将在行业检查中逐一进行检查,如发现扶持物品出现挪用、转让、便卖等情况,此企业将不再进行扶持,同时取消五年内所有评优表先的资格,并进行全行业的通报。
三、做好扶持物品检查和管理工作。各区县残联要对辖区内示范店扶持床具进行登记建档,并定期进行检查,对出现挪用、转让、便卖扶持物品情况的企业要及时上报。
四、各区县残联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确保残疾人就业保障金使用的规范性和严肃性,保证示范店建设工作取得实效。
联系人:晏 京
电 话:67160780
北京市盲人按摩指导中心
二〇〇八年七月七日
关于中国残疾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