菲律宾:残疾人免税计划
中国残疾人网站讯:“菲律宾之星”网站20日报道说将为残疾人提供免税折扣。报道原题《残疾人八折优惠》。
文/ Iris C. Gonzales
译文/胡新亮
马尼拉,菲律宾——国家税务局(The Bureau of Internal Revenue)已经通过发布的2009年税收条例(Revenue Regulation 1-2009)将残疾人的税收减免百分之二十。
菲律宾国家税务局负责人Sixto Esquivias IV 22日宣布,这一办法是对残疾人大宪章(Magna Carta for Persons with Disability)以及共和国9443号法案的执行。
他说,当残疾人从任何机构购买商品或服务时,都可以要求免税百分之二十的权利。这包括宾馆和类似的旅店以及餐厅、体育与休闲中心、剧院、电影院、音乐厅以及其他类似的文化、休闲和娱乐设施。
残疾人在药店买药时也会享受免税百分之二十的福利。
Esquivias还说,他们也会在购买政府医疗服务、牙科服务、国内航空服务以及海洋运输服务方面享受打折。
打折建立在额外费用之外的实际消费以及陆地运输,包括航空和高速公路的基础上。
Esquivias说,为了要求这些权利,残疾人必须出示权利证明,如其居住地市长或区长签发的身份证、护照、或者国家残疾人福利委员会(National Council for the Welfare of Disabled Persons)或地方政府联合会签发的运输打折卡。
但是,国家税务局长官澄清说,残疾人必须是老年人,并且他在一次交易中只享有一次减免百分之二十的权利。
向残疾人提供销售折扣的机构可以在向国家税务局申报的总收入中享有同样的减免额。
“他们被要求单独保留精确的销售记录,包括残疾人的姓名、身份证号码、销售总额、收据、销售折扣、交易日期,以及每一位残疾人的销售发票。” Esquivias 说。
他说,凡任何人或实体没有遵守所说的规定将会受到相应的惩处。
编辑:周言
关于中国残疾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