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为“中国社会保障30人论坛·2010年社会保障重大事件研讨会”论文
王振耀
讨论社会保障,我特别提出三类社会现象希望大家关注:
第一是在已经实行低保和社会救助乃至五保制度的条件下,为什么还有较多的孤儿生活得不到照料并且生活得相当困难?而在全国绝大多数的城乡社区中,儿童的活动场地几乎还找不到;
第二是为什么中国的大街上几乎看不到残疾人?中国八千万以上的残疾人到什么地方去了?而到过国外的人都知道,在那里可以看到不少残疾人,甚至国家领导人也不乏残疾人;
第三是老年人生活很不方便,即使在离退休干部居住的地方,有的社区饭堂也建立在没有电梯的地下室,腿脚不方便的离退休干部很难光顾,而在普通居民的社区内,老年护理甚至老年人的基本生活照料和护理就更为困难了。
产生这三类现象的原因是什么?是我国的经济条件还不够吗?恐怕全世界都不会同意这个观点,因为我们毕竟是美国数一数二的债主,更不要说我们的基础设施在发生着天翻地覆式的变化。那么,为什么我们没有给儿童、残疾人、老年人留下合适的生活空间?
我认为,有两个方面的问题需要社会保障理论界引起注意,一方面,需要看到,经济腿长,社会腿短,既是一种社会现象,也是一种理论现象。在知识界,我们对于社会福利、社会保障的认知水平还存在着较大的差距,这主要表现在研究方式、研究内容以及观察和分析问题的角度方面,还远远不能满足社会的需求,由此带来制度设计的缺陷;
另一方面,要特别看到,现行社会保障政策结构确实存在着重大缺陷,社会保障中缺乏社会福利制度,就是一种明显表现。而一些政策性的设计,往往是以制度为本,而不是以人为本,有的制度,已经试点十年,有的制度,还要再试点十年,这种用十年时间尺度作为一项制度推广的办法,在人类社会保障和社会福利的历史上都是罕见的。既然以制度为本,那么,各类人的普通需求当然就要被忽略了,结果,忽略了儿童、忽略了残疾人、忽略了老年人,实际上是忽略了我们自己的下一代,也忽略了我们自己的将来。一些离退休干部感言,要是在位时能为老年人建立一点福利制度,该有多好啊!这种退位后再考虑普通人需求的现象,确实是现实不少制度设计的严重缺陷所在。不仅如此,在当前的政策结构中,甚至儿童福利、残疾人福利、老年人福利的公共管理职能也出现了混淆不清的现象,行政职能萎缩不前,社团职能相当强大,结果是形成体制真空。
需要说明的是,如果儿童、残疾人、老年人的社会福利得不到系统的改善,中国分配制度的改善以及社会建设的加强,都不会有实质性的重大进步。因此,为了我们的孩子,为了我们自己的将来,都需要特别加强这三类人的福利制度建设。
如何加强儿童、残疾人、老年人的福利制度建设?基本的内容就是两个方面,一是津贴,二是服务。津贴方面,各类津贴,包括各类儿童尤其是孤儿、重残人员、高龄老年人的津贴,几乎还是空白。服务方面,尽管有一些局部探索,但在整体上,还是存在着三个缺乏,一缺基础设施,各类住宅区,就是千篇一律的住房,没有老年人和儿童的活动场所,没有日间照料中心设施;二缺护理体系,养老护理专业与护理员队伍建设,还是艰难起步阶段;三是缺乏项目,如何开展养老护理,究竟有哪些项目,还是不成系统。
为了全面加强社会福利体系建设,让儿童、残疾人、老年人真正享受到改革开放的成果,现在特别需要制定国家的“十二五”专项规划,凝聚全社会的共识,借鉴国际社会的经验,为儿童、残疾人和老年人的福利事业制定基本的蓝图。形势紧迫,时不我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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